为适应因洋浦区划和执法局体制调整所面临的形势,经管委会同意,洋浦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合同制执法人员9名(男7名,女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城市管理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敢于碰硬。
2.学历:中专及以上文化,专业不限,退伍军人以及具有娴熟的驾驶技能和驾驶资格人员条件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年龄:20至30周岁;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年龄:20至25周岁。
4.无犯罪前科,无吸毒、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
5.应聘者必须具备本省常住户籍。
6.原借用到市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1日至3月17日。
2.报名地点:洋浦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理局办公楼203室(洋浦老法院东侧、保税港区大门南侧)。
3.报名材料:下载附件并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驾驶证、退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并携带以上证件原件供审核,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联系人:陈应龙,联系电话:28825848 13907552755
三、招聘程序
1.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向社会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2.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均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应变能力、工作态度等情况。
3.综合考察。根据面试的结果,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初步考察人选。领导小组对初步考察人员再进行综合考察并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
4.体检和政审。拟录用人员必须参加体检和政审,体检医院为洋浦开发区医院(省人民医院洋浦分院),体检费自理;政审材料由应聘者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辖区派出所签署意见。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名额按面试结果依次递补。
5.根据应聘者的面试结果、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人事部门的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市政管理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待遇
一经聘用,受聘人员与洋浦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基本工资1800元/月,外加绩效奖金(绩效奖金的数量由个人工作量和工作业绩决定), 参加五项保险,办理住房公积金。
五、其它
1.如发现应聘者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面试、考察、录用等资格。
2.此次招聘工作由洋浦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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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理局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