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是党和国家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高级专门人才而创建的高等学校,是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有56个民族师生的国家重点大学,是我国民族高等教育的最高学府。1999年进入国家“211工程”;2004年,国家把中央民族大学纳入“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行列。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辅导员岗位9个,管理岗位12个。(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民族教育事业。
(三)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范围仅限于统招统分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延及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
(六)高校应届毕业生京内生源和非应届毕业生京内调入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七)应聘辅导员岗位者,年龄原则上不大于27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应聘管理岗位者,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原则上硕士研究生不大于27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大于35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非应届毕业生年龄适当放宽,但不超过38岁。
(九)熟悉民族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掌握从事高校管理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和知识结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团队合作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十)辅导员岗位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学生干部经历,学习成绩优秀,在本科和研究生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3日至11日(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应聘者填写《中央民族大学2015年管理岗位和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每个应聘者只限填报一类岗位(管理岗位或辅导员岗位、或教辅专业技术岗位)。
(二)初审。对应聘人员条件进行审核。其中,应聘少数民族语言类专业岗位的人员需参加相关院系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能力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初审合格且参加少数民族语言类专业岗位考核成绩达到及格分数以上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和身体检查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所有拟聘人选和用人单位见面双向选择,确定岗位。
(六)公示。
(七)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涛 浩茹瓦 肖霄
联系电话:010-68932319 010-68932332
报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人事处(三号办公楼214房间)。
中央民族大学人事处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