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201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5年03月02日
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文件精神,结合石景山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2015年上半年36家事业单位51个岗位面向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石景山区36家事业单位,共招聘58人,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非农业户口);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7、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相应的岗位执业资格证书;
8、年龄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10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9、应届毕业生指2015年列入国家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内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下载相应报名表,认真填写表格内容,并在诚信承诺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本人现场确认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用人主管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受理报名。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0日(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详见附件)
3、报名时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
(2)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上各贴一张,一张背面写好姓名别在报名表上);
(3)个人简历;
(4)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卡)、学历、学位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6)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须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方可参加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核
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为《公共基本能力测验》主要考察其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
(1)笔试时间于 2015年3月21日(周六 ),上午 9:00-11:30进行。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统一在石景山信息网(http://www.bjsjs.gov.cn)进行公布。
2、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石景山区信息网(http://www.bjsjs.gov.cn)进行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
1、《石景山区201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石景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日
1、《石景山区201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