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暨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天津市地质基础工程公司)因工作实际需求,现招聘2015年应届毕业生,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暨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天津市地质基础工程公司)为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以下简称局)下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
主要职责:主要从事国家和天津市水文地质勘查、工程地质勘查、环境地质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与施工、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监测、测试及测绘地理信息工程等方一体化勘测工作。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1号
咨询电话:(022)23698401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表一(“2015年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公开招聘学历、资历、岗位、专业、人数一览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招聘条件(见附表一)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于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14日(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19日(不少于五天),超出报名时间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请报名人员网上下载并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二),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个人简历、本科和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并提交至报名邮箱tjdkyhr@163.com(注:请在邮件中注明姓名、专业、学校,所有的电子文档压缩文件名和格式为“姓名.rar”)。
3、资格初审
(1)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2日。
(2)为方便报名人员,审查环节不要求报名人员来招聘单位提交各类证书、材料的原件,但请报名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所提供材料不真实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单位将按照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学习成绩、学校推荐意见以及所具有的岗位能力等方面,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局复审同意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告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将不另行告知。
资格审查时,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单位将以适当方式通知不能开考的岗位。
六、笔试、面试和考务工作
(一)笔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综合及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按每个招聘岗位1:3的比例通知报考人员进行面试,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博士学位人员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笔试结束后两天内将笔试成绩在招聘单位网站(www.tjdky.com)上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主要形式为考官提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为总成绩;直接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两天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三)考务工作
1、笔试命题与阅卷、面试试题以及考务工作由局负责统一安排。
2、面试小组由局派考官、招聘单位领导和有关专家等7人组成,招聘单位主要领导主考。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医院由招聘单位另行指定。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主要由招聘单位实施,接受局指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招聘单位出具考察意见。因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局同意后上报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审定、备案,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由局纪委全程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22)23678468、举报电话:(022)23678478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报名人员要实事求是,提供相应的报名资料。若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2015年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到时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人员一经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职工,其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有关地质勘探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四)报名人员获得聘用资格后必须在公示期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附表一:2015年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公开招聘学历、资历、岗位、专业、人数一览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