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提高人员素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
1、天津市儿童福利院;
2、天津市肢体残疾康复中心(天津市第五老年公寓);
3、天津市社会福利院;
4、天津市听力障碍康复中心(天津市第三老年公寓);
5、天津市养老院;
6、天津市退休职工养老院;
7、天津市失智老人康复照料中心;
8、天津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
1、天津市儿童福利院: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57号;
2、天津市肢体残疾康复中心: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一纬路216号;
3、天津市社会福利院: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芦北口桥西;
4、天津市听力障碍康复中心: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05号;
5、天津市养老院: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52号;
6、天津市退休职工养老院: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48号;
7、天津市失智老人康复照料中心: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65号;
8、天津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胜利南路114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
1、天津市儿童福利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提供收养服务,为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服务。
2、天津市肢体残疾康复中心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肢体病、残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提供老年人收养服务。
3、天津市社会福利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无法定赡养人与扶持人、无经济收入、无劳动能力的老人、孤儿和残疾人,自费智力残疾人提供收养服务。
4、天津市听力障碍康复中心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和预防保健服务,老年人的收养、健康教育及康复。
5、天津市养老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孤寡老人、家庭无力照管的老人和老年患者提供相应的医疗、护理、康复、生活照料等服务。
6、天津市退休职工养老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提供老年人收养服务,提供相应的护理、康复等服务。
7、天津市失智老人康复照料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失智老人提供康复、照料服务;提供老年人收养服务。
8、天津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复员退伍军人提供精神病疗养服务,向社会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
1、康复师;2、护士;3、英语教师;4、医生;5、医师;6、临床医师。
(二)招聘岗位职责和数量(见附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交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8日9:00开始至12月12日17:00结束。
缴费时间:2013年12月8日9:00开始至12月15日17:00结束。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8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
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2月8日9:00开始至12月13日17:00结束。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3年12月25日9:00至27日17:00。
2014年1月10日9:00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报名网址缴费和下载《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4年1月16日9:00至17月30日17:0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结构化面谈成绩及格线为60分,60分以下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对拟聘用人员,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九、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监督电话:2341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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