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招聘编外用工的公告
丽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为隶属于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科级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丽水市范围内公开招聘丽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编外用工1名,从事驾驶及协助劳动监察执法工作。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男性。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丽水市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社会人员(以2015年3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责任心,无违法违纪记录;
2.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以上,持C1级以上驾驶证,有三年以上实际驾车经验且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退伍士兵、有从事公安协警、社区工作经历、法律专业毕业者优先。
四、招聘方式
对报名的人员进行面试、体检,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名。录取后试用期为1个月,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本单位编外用工待遇发放,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丽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公室(丽水市人力资源市场内,丽水市括苍路537号,原军分区大院内,联系电话:0578-2133251。
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驾驶证及近两年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1张。
本公告由丽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解释。
丽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