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丽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招聘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合同制工人),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是丽水市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经丽编委[2005]88号文件确定单位分类为正科级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经费自收自支。承担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设计科研工作;承接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和相关技术咨询;同时承办市政府和市建设局(规划局)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岗位要求 |
规划设计 |
2 |
城市规划/城乡规划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两年及以上从事规划设计工作经历,具备本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0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至2015年4月30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丽水市解放街132号,丽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四楼。
联系人:王璐璐,电话:2133265
3.报名时请携带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提供原件查验,提交复印件1份)及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五、招聘程序
经面试、审查后,择优录用。
六、录用后待遇
录用后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工资待遇面谈。
本公告解释权属丽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丽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