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我县决定赴武汉招聘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研究生专业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2015年景宁县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赴武汉人才招聘研究生人才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详见招聘计划;
2.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本次采取现场面试、实地考察的方式择优聘用。具体程序:
(一)报名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5日(星期日),报名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体育馆。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二)面试
经资格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现场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实践技能的匹配程度。面试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畲乡人力资源网和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学科带头人可选择年薪制,不纳入事业编内管理;也可选择纳入事业编制内管理,按同类事业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力社保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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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景宁县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赴武汉人才招聘研究生人才计划.zip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