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规定,我区医疗保险局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1名财务管理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素质: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学历、业务素质:符合《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险局2015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所列招聘职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职位条件和要求,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2015年4月8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龙马潭区医疗保险局办公室(龙马潭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旁)。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学历及专业以毕业证为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颁发证书为准。报考者若系其他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险局2015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聘资格。
三、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考核重点了解应聘者的现实表现和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评价,了解应聘者业务能力及专业技术水平;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等)、档案是否真实;了解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了解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职位要求。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应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患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区人社局会同区医保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择优等额确定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公示、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252208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0-2511817(区医疗保险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险局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