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是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直属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经国家质检总局计量授权考核、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和国家及省级实验室资质认定考核,主要开展各类检定、校准、检测、检验项目。
一、招聘条件及招聘职位
1.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 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及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2.招聘职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及方式
1、网上报名
应聘者可登录《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网站》,填写《省计量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应聘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证书和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凡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网上报名全天24小时进行。
网上报名者填写《省计量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将有关证书和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一并发至rlzyb215@163.com邮箱。
2、招聘流程
2.1资格初审
本院将根据不同岗位招聘条件及应聘者的基本信息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通过初审。
2.2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后,省计量院对相关人员电话邀请进入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缺少上述证件或所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不符者取消资格。
2.3专家面试评审
我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相关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面试,同等条件下,有特长的优先,面试结果1-2天内告知本人。
2.4试用、考核
确定后的拟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组织考核。
2.5聘用
经试用、考核、体检合格者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三、相关待遇
试用期待遇面议;
正式聘用人员按照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工资待遇执行。按照岗位工资为基础,绩效工资为主体,福利津贴为补充的结构工资体制,社会保险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551-63356215 联系人:梁陆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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