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安徽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承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监督检验等工作职能。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劳务派遣制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3.持有B型驾照,具有3年以上实际驾龄,未出过重大责任事故;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年龄35周岁以下;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二、岗位聘用方式及待遇
实行劳务派遣合同管理,由合肥人力资源事务所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工作。受聘后其工资待遇按该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启事。在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网站(www.ahifdc.org.cn)和合肥人才网(www.hfrc.cn)发布招聘启事。
2.接受应聘人员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
3.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凡与招聘条件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笔试资格。
4.专业笔试。根据应聘人员专业笔试成绩,按照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5.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本院领导和专家组成,成员不少于3人。
6.成绩合成。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政审、体检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7.政审。主要了解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是否有违反计划生育情况?
8.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9.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选,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10.由合肥人力资源事务所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将以下材料寄(送)到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人事教育室(检测楼914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与乌鲁木齐路交口,邮政编码:230051,电话:0551-63358057,63710009。
1.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驾照、学历等复印件;
3.其它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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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招聘报名表.doc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