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检测方法研究;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聘用)。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招聘职位
1、招聘条件:
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1.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1.4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1.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1.6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龄及专业要求
2、招聘职位及要求(详情.xlsx)
二、招聘程序及方式
1、网上报名
应聘者可于2014年6月12日至2014年6月25日登录《安徽人才网》和《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网站》,填写《省质检院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证书和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凡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网上报名全天24小时进行。
网上报名者填写《省质检院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将有关证书和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一并发至332719725@qq.com邮箱。
2、招聘流程
2.1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由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6月25日前提交报考申请,6月26日-30日,登录《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http://www.ahzjy.org.cn)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2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后,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相关人员电话邀请进入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缺少上述证件或所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不符者取消资格。
2.3专家面试评审
我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相关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面试,同等条件下,有特长的优先,面试结果1-2天内告知本人。
2.4试用、考核
确定后的拟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后,组织考核。
2.5体检
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2.5聘用
经试用、考核、体检合格者由省兴皖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派遣至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工作。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三、相关待遇
试用期待遇面议;
正式聘用人员按照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工资待遇按照岗位工资为基础,绩效工资为主体,福利津贴为补充的结构工资体制,社会保险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联系方式
电话:0551-63356276 联系人:郑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