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我镇村级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宣传文化发展基础,为西塘小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文化保障,根据善委〔2012〕61号、62号、善委宣〔2013〕72号、7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宣传文化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和主要职责
村宣传文化员定性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特定公益性岗位,实行“县指导培训、镇统一招聘、镇村共同管理使用”的协作模式。其主要职责是在镇宣传文化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做好村宣传文化工作并向辖区内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指导和服务。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在村干部的指导下协助做好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2.围绕中心大局,策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和活跃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3.维护村公共文化设施的日常运作,确保基层公共文化设施长期、有效、持续运行;
4.培育群众文艺爱好者、文化骨干和带头人、积极组建基层文艺团队,发现并挖掘基层文化人才、文艺作品、文化创新等各类资源;
5.根据辖区内历史文化特点,配合镇文化部门开展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6.加强与镇宣传文化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做好有关文化活动的宣传推广和信息上报工作;
7.认真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在实践中提升宣传工作水平和文化服务技能;
8.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村宣传文化员9名(荷池村、沈道村、邗上村、华联村、地甸村、东汇村、金明村、荻沼村、钟葫村等村各1名),其中 Ⅰ类宣传文化员6名,Ⅱ类宣传文化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Ⅰ类宣传文化员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宣传文化工作,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身体健康,22周岁以上(1993年4月3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3日以后出生),有突出文艺特长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大学专科及以上,艺术类专业(包括幼师、艺校)放宽到中专。男女不限。
3.有一定的文艺特长,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西塘镇户籍(现任和曾任西塘镇大学生村官不限户籍)。
(二)Ⅱ类宣传文化员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宣传文化工作,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身体健康,年龄男40周岁、女35周岁以下,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女若已缴纳5年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1975年4月3日后出生)。高中或相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掌握基本计算机操作技能的农村文艺骨干。
4.西塘镇户籍(现任和曾任西塘镇大学生村官不限户籍)。
四、岗位待遇
村级宣传文化员待遇由基础报酬和考核报酬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报酬按照全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50%执行,考核报酬按宣传文化员年终考核实际情况执行。同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2015年3月28日——4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凡符合条件的对象,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艺术特长证明以及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西塘镇文化站报名(市民广场赵宪初图书馆一楼),报名办公室电话:84562315。同时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
2.资格审查。镇招聘办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不足1∶3将按比例酌情核减招聘人数。
3.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时事政治、农村工作、宣传文化员基本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人选。考试时间为4月11日上午9:00——11:00,地点:西塘成校。
(二)面试: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内容包括结构化面试和才艺展示两个环节,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自动淘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与体检。按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计算考试成绩,现任和曾任西塘镇大学生村官加1分。对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60%+加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聘用。由聘用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二年,其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二年合同期满后视情续订。具体工作安排由镇统筹考虑。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西塘镇人民政府解释,咨询电话:0573-8456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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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西塘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