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南湖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推动南湖区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南湖区地名普查办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岗位合同工2名
二、招聘条件
1、 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学、地理、测绘、计算机等专业优先,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具有一定的软件知识,熟悉常用的系统和应用软件。
3、工作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刻苦耐劳,善于工作协调,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爱好地名工作。
4、嘉兴市本级户籍,年龄在23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0年3月15日至1992年3月15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3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办公室(嘉兴市中环南路370号海逸大厦西211室),联系电话:82571237转0。
3、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带身份证、户口簿及毕业证书原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复印件及个人简历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同底照片一张。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时间及有关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决定聘用的,聘用时间为两年。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参照嘉兴市南湖区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合同工工资标准。最终聘用人员,在2015年4月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