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提供翔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职业见习岗位1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毕业生职业见习人员在翔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从事投诉件及档案管理相关辅助工作,见习时间为期一年。
二、基本条件
1、普通高等、大专院校待就业的毕业生;
2、入校前具有厦门市常住户口;
3、具有符合见习职位所需的专业等要求的条件;
4、有对见习人员负监督管理和经济责任的担保人进行担保;
5、自愿提出见习申请。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
见习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件及档案管理工勤辅助岗位:女性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4日—2015年8月31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翔安区火炬园翔岳路55号一楼(悦众餐厅对面)
咨询电话:7880776
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报到证。
附 件 下 载:
·附:2015年厦门翔安区职业见习人员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