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南区机关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系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档案局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
江南区档案局工作人员,招聘1人。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为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觉悟高,有较强的服务意识,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二)35岁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档案、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三)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2月8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淡村路5号大院办公楼三楼江南区档案局办公室,联系人:李沛瑶,联系电话:0771-4882684。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城区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侧重于检验考生的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等,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公示及聘用
江南区外聘人员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外聘工作人员月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同类岗位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