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文件精神,根据《温州市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总体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瑞安市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瑞安市范围内,任满两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或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此处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是指2007年至今,我市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时依然在岗(含留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包括2011年以前选聘到社区工作的在岗大学生村官。留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只要符合条件,纳入招聘对象范围。
“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时间计算,包括聘期内和留村任职期间。任职时间可以累计。通过换届选举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的,因村级组织提前换届导致大学生村官任职满1届但未满3年的,按3年计算。补选或由上级党委任命的,则按实际任职日期计算。本次选聘任职年限计算截止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5年瑞安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如报名人数或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7名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聘用岗位分配以工作合同期内所在服务镇(街道)为准。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考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计算。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一)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考核办法
根据工作年限、年度考核、学历、担任职务、个人荣誉、民主测评等6项指标进行计分考核。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工作年限21分,年度考核30分,学历12分,担任职务15分,个人荣誉12分,综合测评10分。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工作年限计分办法。满分为21分。以选聘到村任大学生村官及留村任职的年限为准,每满1年计3分,不足1年不计分,累计最高分为21分。
2、年度考核计分办法。满分为30分。以两个聘期内6年的考核结果为准。每一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计5分,称职的计3分。
3、学历计分办法。满分为12分。在本次招聘公告发布前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研究生计12分,本科计11分,专科计10分。取最高学历计分,多个学历的不累计计分。
4、担任职务计分办法。满分为15分。选聘到村任大学生村官至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曾经担任过村“两委”正职的计15分,副职的计10分,委员的计8分。取最高职务计分,担任过多个职务的不累计计分。
5、个人荣誉计分办法。满分为12分。获得荣誉以具体文件或荣誉证书为准,时间认定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选聘到村任大学生村官以来获镇(街道)年度综合荣誉称号,得0.5分;获瑞安市级部门荣誉称号,得1分;获瑞安市委、市政府或温州市级部门荣誉称号,得2分;获温州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荣誉称号,得3分;获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荣誉称号,得5分。获部门大学生村官综合荣誉的,按同级党委、政府荣誉计分。同一年度同一事项按最高分计分,不同年度不同事项可累计计分;参加各项竞赛类活动授予的奖励及荣誉不纳入计分。累计最高分为12分。
6、民主测评计分办法。满分为10分。民主测评的内容为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情况,采用集中测评的方式。测评人员由所在镇(街道)、村(居)等相关人员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测评得分=(A×1+B×0.8+C×0.6+D×0.4)÷(A+B+C+D)×10;其中A为“优秀”数,B为“合格”数,C为“基本合格”数,D为“不合格”数。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设在市人力社保局四楼会议室。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2015年瑞安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2015年瑞安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评分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个人荣誉证书、任职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单寸彩色近照三张,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核通过的,取得考试、考核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考核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时间通过瑞安党建网(网址http://www.radj.gov.cn/)和瑞安人才网(网址http://www.0577job.com)告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及《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的,从符合条件的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同分的,依次以考核成绩高者、选聘到村工作时间早者、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优先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瑞安党建网、瑞安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待2015年7月底确定招聘岗位后,以工作合同期内所在服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招聘岗位,然后办理聘用手续。如总成绩同分的,由考核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拟聘用人员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管理、待遇
大学生村官经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继续留村工作3年,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首次聘期可不再安排试用期,直接正式聘用。首聘期间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大学生村官经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薪酬待遇等分配后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继续留村工作期间,按大学生村官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五、咨询电话
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 65810551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5812877
本公告由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瑞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2015年瑞安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镇 (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zip
2:2015年瑞安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评分表.zip
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
瑞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