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情况,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苍南县委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提前招聘2015年医学类紧缺专业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条件:
1、招聘专业及计划:提前招聘专业为临床医学、耳鼻咽喉、麻醉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学、针灸推拿、护理学、康复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骨伤等14个专业,提前招聘计划128。招聘计划分配详见附表。
2、学历条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其中学历要求一本的为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要求二本的为普通高校第二批次以上录取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要求本科的为具有本科学历的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1、报名:现场招聘与直接报名。各地组织的人才交流会,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组织现场报名;符合提前招聘条件也可到县卫生局政工科直接报名(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推荐表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1月30日。
2、初审:县卫生局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将集中组织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若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则面试成绩须60分以上;若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大于1:1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用人单位与入围考生在双方自愿基础上进行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
4、体检:组织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5、考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的个人档案于2015年7月31日前寄送至苍南县卫生局政工科,否则不予办理录用手续。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替补。
6、公示。凡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需在2015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等。经体检、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在苍南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2015年苍南县医疗卫生单位提前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毕业生计划表.rar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卫生局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