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系统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需求实际,现将2015年门头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门头沟区教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人员(“应届生生源不限”岗位除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7.非北京生源应届生报考“生源不限”岗位须符合进京相关要求。
二、具体安排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考人员须通过门头沟人才网(http://www.bjmtgrc.com/)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2015年3月25日9:00至2015年3月27日18:00期间,登录门头沟人才网(http://www.bjmtgrc.com/)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用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打印报名表
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打印报名表。(报名系统中的“审核状态”是指经现场资格初审后,网上复核的通过情况。现场资格初审前,该状态均为“未审核”。不影响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初审。)
(三)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2015年3月31日9:00至16:00,报名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地点见资格审查公告。
携带的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四或六级英语证书、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四)打印准考证
现场初审和网上审核都通过的报考人员,2015年4月8日9:00至2015年4月10日24:00登录门头沟人才网(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综合知识测试、专业知识测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知识测试、面试结合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笔试时间:2015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由区人力社保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生登陆门头沟区人才网,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公告栏中查询成绩。
(二)资格复审
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7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知识测试环节,不足1:7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进入专业知识测试环节。对拟进入专业知识测试的人选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复审。对有未通过报名条件资格复审人员的岗位,依次递补。
(三)专业知识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测试具体考核形式及要求另行通知。专业知识测试时间:2015年4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合格线60分,不合格考生取消资格。面试由专业试讲考核和答辩考核两个环节构成,具体考核形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由门头沟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总成绩*35%+专业知识测试成绩*35%+面试成绩30%
注:综合能力笔试、专业知识测试、面试等成绩的公示和报名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体检、考察等具体安排见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内的公告栏。
咨询电话:69823550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8684203转211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