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公安局因工作需要,公开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编外人员4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平阳县户籍的公民。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 12 日— 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平阳县公安局一楼打字室(昆阳镇白垟路)。
(三)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3张。
(四)经面谈、体检、政审后择优录取(文职类需参加技能测试)。
三、福利待遇
看守所、拘留所协警、文职年薪不低于3万元(包括各种社会保险费用、补贴),其余单位协警、文职年薪不低于2.5万元(包括各种社会保险费用、补贴,工作满1年后按工龄调整工资,3.5万元封顶)。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试用期2个月。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咨询电话:63169908,63189956。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公安局。
平阳县公安局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