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同意,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拟在全区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4名(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1、计算机运维1名(限男性):计算机专业毕业,有实践经验者优先。
2、综合文秘2名:计算机操作熟练,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能力和良好的沟通技巧(中文专业优先)。
3、业务部门书记员1名:法律专业优先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具有武陵源区户口、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男160CM以上,女155CM以上。
4、未从事过公益性岗位和享受过社保补贴。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行政和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有吸毒史、精神病史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的;
(4)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聘用人员待遇
按照市、区人社部门公益性岗位有关政策签订上岗协议,聘用期限最长3年,3年期满不再续聘。试用期1个月(工资1000元),试用合格签订上岗协议。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有关公益性岗位的规定,(工资不低于张家界市最低工资标准,单位按规定交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住宿自理。
四、招聘办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6日之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两张。
2、报名地点: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304室,联系电话:0744-5622771)。
(二)资格审查。由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按面试成绩取前5名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缴纳。
(五)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