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张人社发〔2013〕55号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经各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市人社局核准,并报请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启动2013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2013年市直15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具体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等详见《张家界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jj.gov.cn/);
张家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zjjrs.gov.cn/)。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2日至1995年9月12日期间出生,招聘单位报考职位要求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须持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有疑义的证书,以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报考专业审查参照《201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执行。
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与职位所提出工作性质一致、符合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3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除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录用、聘用时有服务年限规定而未满期限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张家界人事考试网(http://www.zjjks.com),报考资格审查地点为各招聘单位人事(教)科(各招聘单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号码见附件2)。
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9月9日上午9:00至9月12日中午12:00。
报考资格审查及缴费时间:
2013年9月9日上午9:00至9月12日下午5:30。
网上报名时,请报考人员登陆张家界人事考试网,打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登录网上报名平台→认真仔细填报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数码照片(JPG格式、大小在18KB至25KB之间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网上打印《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共二份,报考人员和招聘单位各持一份,式样见附件3)→报考人员凭打印的报名表到各招聘单位人事(教)科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共100元)→报名成功。
对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区、市)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经各招聘单位人事(教)科现场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填报某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职位要求,并对所报考单位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面试环节,即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若对报考职位要求有疑问的,可咨询各招聘单位人事(教)科。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时,报考人员须当场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高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须于2013年10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报考职位要求中,对资质资格有要求的,须携带对应的各类证书原件;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携带所在党委或支部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携带原单位加盖公章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并注明所从事工作岗位性质)。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0月9日上午9:00至10月11日下午5:30自行在张家界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招聘考试。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内容。管理岗位主要测试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拟聘岗位专业知识,分值均为100分。
2、时间:2013年10月12日上午9∶00-11∶00。
3、地点:考试在张家界市区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岗位招聘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公告。对于个别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设置笔试成绩50分为合格分数线。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至2013年10月31日),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按程序报相关部门核准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条件加分。考生需于2013年10月17日下午5:30前提供相关部门核准加分的原件(式样见附件4),送市人社局事业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大楼703室)汇总,过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批准开考的职位,面试对象可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对1:1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和考核对象。
面试分值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管理岗位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专业技术岗位一般采取技能操作方式。对少数条件不成熟的,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也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事(教)科在面试前3日书面通知考生。
面试在市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事(教)科通知考生,面试试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全程封闭命题,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人员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面试方案须报经市人社局审定同意后实施。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成绩合成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的顺序,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的重点是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终审。报考资格终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体验、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并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核。递补人员须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六、公示与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按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其官方网站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附件5)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附件6),经其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党委系统事业单位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要求,聘用在相应的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报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张家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44—8296957(市人社局事业管理科)
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744—8230135(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⒈张家界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rar
⒋张家界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申请表.rar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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