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张家界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计划
市纪委市监察局信息中心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1、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可自愿报考。其中,管理岗位1名为财务人员,专业技术岗位1名为信息技术人员。
2、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其中,管理岗位人员须财务会计专业并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须信息技术类专业并有计算机技术从业资格证;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2岁),性别不限;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录用、聘用时有服务年限规定而未满期限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请参加招聘人员11月15日前,持报考职位所需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2张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到市纪委干部人事室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电话:市纪委:8222274
四、笔试、面试
岗位招聘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公告。
1、笔试。11月23日进行笔试。笔试实行结构化命题,公共知识占30%,专业知识(财务会计或信息技术方面)占40%,作文占3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为按题本要求动手操作,财务会计岗位测试帐务处理能力,信息技术岗位测试上机操作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比例记入总成绩。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因体验、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按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张家界党建网上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要求,聘用在相应的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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