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及《永定区干部队伍建设“5555”培养规划》等有关规定,经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决定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2014年永定区计划公开招聘专技、管理岗位共36个,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报考要求等见《2014年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至199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
4.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认证和报考职位要求中的其他证书等必须在2014年10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须持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有疑义的证书,以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报考专业审查参照《201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执行。
5.报考职位中有地域范围要求的,报考人员的户口应在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或高考时应当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原则
1.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3.岗位招聘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特殊岗位达不到1:5开考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放宽至1:3,若达不到相应的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公告。
四、实施步骤
(一)公告时间
由区人社局在永定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1月3日。
(二)报考办法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考生见招聘公告后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信息后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区治大院东楼1202室)报名。
报名携带资料: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所有证件均需要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免冠相片2张。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4日至11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照常上班)。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具体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并确认。
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4年11月20
日在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以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①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必需的其他知识技能。
②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2日上午9:00—11:00
③报考人员符合国家、省统一规定的政策加分条件的(时间截止2014年10月31日),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加分按规定计入笔试成绩,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条件加分。考生需于11月26日下午5:30前提供相关部门核准加分的原件(附件3),送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汇总,过期不予受理。
④笔试成绩的公示:笔试成绩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⑤查分:自成绩公示起3日内参考人可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具体程序为参考人在纪委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由相关工作人员启封查看试卷的核分对错,但不得查看试卷的判卷对错。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职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批准开考的职位,面试对象可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永定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期满后适时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值为100分,具体由区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成绩排名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公示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在永
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体检
由区人社局会同纪监部门统一组织到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若有不合格者,依据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如有考核不合格的,再从同类参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八)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综合后的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聘用人选,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区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的,原使用的差额、自收自支编制由编办收回。
五、招聘纪律
(一)全过程必须公开透明,操作规范,严禁暗箱作业;
(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三)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严禁任人唯亲;
(四)凡发现在招聘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律由纪律检查机关严肃查处。
六、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由区人社局解释。
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744—8596683(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