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贵安新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派遣制工作人员在非执法、非涉密职位工作,派遣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为保障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至贵安新区公安局工作应急救援队员4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应急救援队员职位要求:男性、18岁以上、25岁以下(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净身高170厘米以上、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7以上、无纹身、并能通过体检。
4、自愿从事应急救援工作,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能够适应集中食宿和弹性时间工作制(根据勤务工作需要安排);
5、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无处分记录,并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公安机关政审;
6、具备拟担任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和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报名办法:报名时间2014年2月14日上午10:00至2月 20日24:00,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请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三、资格审核:凡在网上进行报名人员在2014年2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到贵阳市人才市场进行资格审核。(地址:延安中路88号,贵阳市紫林庵)报名人员须带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须带本人退伍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还须带齐招聘职位表上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和身高测量。
考生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内容
应急救援队员职位主要考察报名人员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仅进行体能素质测试(占总成绩60%)和面试(占总成绩40%),体能测试项目、标准和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详见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
五、面试:应急救援队员职位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聘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1:3确定面试人员。
六、体检:参加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除视力按本简章要求外,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政治、经济问题和其他犯罪前科及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者;
(四)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
(五)经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八、聘用及待遇:
办理聘用手续: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书》,由派遣机构派遣至贵安新区公安局工作。
本次经招考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自签定合同之日起,试用期工资1800元。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交缴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正式聘用,应急救援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集中住宿,月工资1800元+绩效奖(最高500元),食宿由单位承担。以上工资待遇均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九、本招聘简章由招聘单位及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贵安新区公安局
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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