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我厅系统实际,经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其中: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招聘31名,贵州省松柏山水库管理处招聘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水利厅2014年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水利网(http://www.gzmwr.gov.cn)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9日至9月11日。报名地点: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贵阳市宝山南路82号)。
报名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4、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一寸照片3张。
报名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省水利厅2014年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二),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人员成功提交报名申请后,需交纳报名费100元。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贵州省水利厅负责实施。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信息均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对照《招聘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向本人说明理由。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05、06、07、08、09、18、21职位,贵州省松柏山水库管理处01、02职位属紧缺急需专业,以上职位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省水利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开考。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其他职位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省水利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州水利网上公布。
3、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为9月18日上午8:30—12:00,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贵阳市宝山南路82号)。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省水利厅组织,委托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实施。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需掌握的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2014年9月20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贵阳市。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由贵州省水利厅组织实施。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教师职位面试形式为专业课程试讲,总分为100分。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非教师职位、贵州省松柏山水库管理处招聘职位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等,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一律以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达不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贵州省水利厅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统一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4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水利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贵州省水利厅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5936316。
监督电话:5636226。
(四)未定事宜,由贵州省水利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水利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