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综合保税区2013年12月正式成立,2014年9月12日已通过国家验收,为加强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贵阳综合保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地税政务大厅工作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要求
1、地税政务大厅工作人员5名;
2、国税政务大厅工作人员4名,驾驶员1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职责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1995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聘用人员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参照市级政务服务窗口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并上浮20%--30%确定工资待遇,并按贵阳市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4日---2015年2月6日(上午9:30—下午4:00);
2.报名地点: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9楼(贵阳市综合保税区都拉营商业街综合服务大楼930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所需资料: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张1寸免冠红底照片;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6.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选无效。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变能力。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要求:
(1)参加面试人员须提前1天到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领取面试通知单。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明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在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集中公布。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由贵阳综合保税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经过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面试结束一周内。
(四)考察
考察依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考察如出现不合格者,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五)公示
由贵阳综合保税区招聘领导小组在体检、考察结果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贵阳综合保税区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通过贵阳综合保税区网站和贵阳人力资源网上公示七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监督工作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及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通知事项均在贵阳综合保税区网站和贵阳人力资源网上公布。凡未按有关通知要求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51-86985803 0851-86985830
点击下载
贵阳综合保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