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各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决定开展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白云区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白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白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2名,其中:管理人员79名,专业技术人员43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白云区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本次招聘设A、B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人员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高中、职高、技校)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3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3月2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根据黔党发〔2009〕6号文件精神,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年3月2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满一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
7.根据筑组发〔2012〕18号文件精神,定向“本区基层服务人员”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 年3月2日,本区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临聘满2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和任本区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满2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报考。
8.根据筑党办发〔2014〕3号文件精神,定向 “本区居委会成员”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年3月2日,在本区从事居委会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居委会成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8年3月2日以后出生)。
9.根据黔党发〔2012〕34号文件精神,定向“退役士兵”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年3月2日已办理退役手续且户籍在贵阳市的退役士兵报考。
10.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3月2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截止2014年3月2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14年3月2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4年3月2日-4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二)报名地点:白云区人力资源市场(白云区粑粑坳迎宾大道中段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三)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白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收费为每人1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届特困学生凭就读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经报名现场确认符合条件的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减少招聘岗位计划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4年3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四)资格初审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交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毕业证书(2014届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除须提供以上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定向“本区基层服务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本区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须提交批准聘用(单位)部门党组织出具的书面证明(需注明聘用岗位、聘用时间、是否在岗等);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须提交乡(镇)党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需注明所任职务、任职时间、是否在岗等,其中: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还须提供《当选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定向“本区居委会成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交所属社区(乡、镇)党委出具的书面证明(需注明从事居民委员会工作时间、是否在岗等)。
报考定向“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白云区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提交本人的有关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4年3月14日。
《准考证》领取地点:白云区人力资源市场(白云区粑粑坳迎宾大道中段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凭条》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从笔试至办理聘用手续整个过程)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