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富阳区司法局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洞桥司法所、万市司法所各1名,主要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法行政事业。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富阳区户籍。
5.具有与法学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综合能力。
6.工作责任心和纪律观念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查清或作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
在《富阳日报》、富阳区司法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意应聘者即可登陆富阳区司法局网(http://sfj.fuyang.gov.c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有关个人信息,并携带报名表(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或使用电子照片)一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组织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择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并告知体检人选名单及体检的有关事项。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综合应聘人选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决定是否录用。一经录用,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按本局编外用工人员同等待遇。
报名时间:2015年3月3日-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富阳区司法局3楼304室(富阳区富春街道春秋北路27号)。
咨询电话:63335948
富阳区司法局
2015年3月3日
附件:
富阳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