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完善竞争上岗、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选用机制,不断提升师资质量,优化队伍结构,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对象
按招聘岗位分A、B两类招聘对象。
(一)A类招聘对象
1.2015年诸暨生源(以参加高考时户籍为准,下同)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允许为专科毕业生)。
2.2015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本科毕业直接就读研究生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对应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3.2015年诸暨生源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学历对应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二)B类招聘对象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岗位允许为专科毕业),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诸暨户籍(本公告发布日前取得),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及以上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本市民办学校任教的须经学校同意盖章后方可报名。
2.因夫妻两地分居等原因,2015年申请调入诸暨,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岗位允许为专科学历),并有教师资格证,教龄满三年,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外县市在编在职教师。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经市编委审定,2015年教育系统用编名额为194名,其中包含当年毕业免费师范生3名,引进专业体育教练4名和高层次人才2名,实际招聘名额为185名。
(一)A类(共招聘125名)
中学岗位:财会1名、建筑1名。
中学和小学共用岗位:语文7名、数学7名、英语5名、初中社会12名、初中科学10名、信息技术3名、音乐7名、美术7名、体育5名。
小学岗位:小学语文14名、小学数学13名、小学英语9名。
幼儿园岗位:学前教育24名。
(二)B类(共招聘60名)
中学岗位:建筑1名。
中学和小学共用岗位: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2名、初中社会6名、初中科学5名、信息技术2名、音乐4名、美术4名、体育3名。
小学岗位:小学语文7名、小学数学6名、小学英语4名。
幼儿园岗位:学前教育10名。
四、报名办法
(一)报考资质
报考人员要求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履行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报考岗位要与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最后学历所学专业相对应。
1.A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设置岗位的,可选择与所学专业相近的岗位报考,如:物理、化学、生物专业允许报考科学岗位,机械类专业允许报考信息技术岗位,政治、历史、地理、教育学、心理学、人文教育等专业允许报考社会岗位。
2.A类小学教育专业报考人员限报对应小学岗位,中文、数学、英语类专业报考人员可自愿选择对应中小学共用岗位或小学岗位。
3.B类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最后学历所学专业一致,且本次招考有相应岗位设置的,报考该岗位,允许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报考低学段对应岗位。
4.B类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最后学历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根据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最后学历所学专业自愿选择报考对应岗位或低学段对应岗位。
5.B类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最后学历所学专业均无相应岗位设置的,可根据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最后学历所学专业自愿选择相近的岗位报考。
6.B类幼儿园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考手续
因制作准考证需现场拍照,报名手续须由报考人员本人现场办理。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诸暨市2015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携带下列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1.A类: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学生证及复印件;③学校证明(附件2,写明籍贯、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等内容,加盖学校或学校招生就业部门印章);④入学前户口簿或入学时户口迁移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⑤应届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须随带本科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2.B类: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及复印件;③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④35周岁以上考生需提供中级以上职称证书;⑤户口本及复印件。
3.申请调入的外县市教师: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结婚证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及复印件;④在编在职及教龄满三年相关证明材料;⑤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⑥因夫妻分居申请调动的,在诸暨一方的单位证明和劳动合同及复印件。
4.根据招考工作要求需补充提供的其他资料(届时以通知为准)。
(三)报名时间
2015年2月2日至2月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
(四)报名地点
浣东北路51号3楼教育局会议室。
(五)收费
根据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有关规定收取报考费,收费标准为每门科目48元。
五、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笔试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教师招聘笔试服务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实施。
1.考试科目
中小学共用岗位语文、数学、英语、初中社会、初中科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以及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学前教育等岗位考生须参加《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门科目的考试。
中学岗位财会、建筑须参加《教育基础知识》的考试。
2.考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根据中学(中学岗位、中小学共用岗位)、小学岗位、幼儿园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
(2)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包括所报考对应层次学科教学内容、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内容(含教材教法)等,中小学共用岗位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均以高中学段教师岗位要求命制试题。
具体考试内容请参考浙江教育考试网公布的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各学科《考试说明》。
3.考试地点
诸暨市职教中心
4.考试时间
2015年4月18日
5.有关说明:
(1)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开考,允许报考该岗位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转报相近专业岗位,其他人员不再转报。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4月16日、17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浣东北路51号3楼教育局会议室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在考前30分钟到考点,提前15分钟进考场。
(4)参加一门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按卷面分数计算。参加两门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学科专业知识》×70%+《教育基础知识》×30%。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现象的,均确定为入围人员;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六、聘用办法
1.确定上线人员。根据总分(总分=笔试总成绩×50%+面试×50%),按照各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上线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分相同现象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上线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均确定为上线人员。当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数时,差额1人确定上线人员,各学科岗位最后一名不予聘用。
2.组织上线人员体检。体检执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根据该岗位总分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另行组织体检。
3.确定正式聘用人员。根据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参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发〔2008〕58号),对规定不宜录用的九类人员不予聘用,并根据岗位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
4.报到。聘用人员必须在2015年8月1日前持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教师资格证等向诸暨市教育局党建室报到,逾期作放弃论。聘用人员出现自动放弃时,不再另行补员。
5.择岗。教育局公布具体岗位,聘用人员(同一学科的A类、B类聘用人员合并)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总分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选择就业岗位。聘用人员为海亮教育集团、荣怀学校和越兴中学的现在岗中小学教师(不含幼儿园教师)的,将公派至现任教学校服务六年,不参与择岗,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6.尚无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必须在见习期内(2016年8月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见习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转正定级,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得聘为专任教师。
7.在报名、考试材料等环节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公务员录用考试”相关条款从严执行。
七、信息发布与监督
1.2015年1月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诸暨人才(人事)网(http://www.zjrcw.gov.cn/index.html)”、“诸暨教育网”(www.zjjy.com)、诸暨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政策,接受考生咨询。考生成绩、体检、上线、聘用名单及相关通知、信息在诸暨教育网发布。有关人员请登陆“诸暨教育网”右侧“公告栏”及时查阅。
2.强化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招聘,择优聘用,是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要求,招聘工作将依法依规、严密有序地进行。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特设立举报电话: 87022285(纪检监察室)。
对招聘工作和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诸暨市教育局书面提出,联系电话:87029512(党建室)。
附件:
诸暨市教育局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