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全市乡镇(街道)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和调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13〕119号)等有关规定,将组织实施全市乡镇(街道)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乡镇(街道)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嵊州市乡镇(街道)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可以1:1进入笔试)。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嵊州市乡镇(街道)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
3、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8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3、必须符合各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嵊州市乡镇(街道)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8日(星期三),上午8:30—下午4:30。
报名地点:嵊州市人才市场(东南路596号,嵊州二中路口)
报名方式: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并粘贴照片,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携带材料: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报到证、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尚未拿到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学历证书的,可以凭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原件及复印件,尚未拿到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可以凭毕业院校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但凡考试后被聘用的对象,须各证齐全后才能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其他人员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多报的岗位(专业)无效。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时间及科目:2014年10月25日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其中,《综合应用能力》为全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00分。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修订后)等政策,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规定
(一)凡在校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毕业后未解除处分的,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的,聘用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有弄虚作假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14年10月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14年10月8日。
(五)根据嵊市委办发〔2013〕119号文件规定:全市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的7年内不得调动。
(六)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zldj.gov.cn)
嵊州人才网(http://www.szrcw.com.cn)
政策咨询电话: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0575-83012235
附件:
1、《嵊州市乡镇(街道)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rar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