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广播电视事业队伍建设,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灵台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
二、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广播电视事业,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灵台户籍,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男身高在1.70米以上,女身高在1.60米以上。
3.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取得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的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除外)或者社会青年。
4.有一定的播音主持特长、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现场控制策划能力。头脑反映灵活,形象气质较好,符合播音主持人员基本形象要求。
三、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5年2月25日至3月5日在灵台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普通话等级证原件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同时交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报名费150元。
四、招录程序
(一)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已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新闻知识、播音知识、语言文字知识和时事政治。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参加笔试人员总数的二分之一进入面试环节。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含才艺展示)。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试播及聘用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在灵台电视台试播15天,试播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社会人士和有关专业人员按照试播资料现场投票,根据投票结果审定聘用。
五、待遇
一经聘用,原属公职人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高校毕业生及社会青年办理正式聘用有关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干部工资福利待遇,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五年内不得调离。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灵台县文体广电局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