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群众艺术馆是市政府设立的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机构。是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业余文艺创作,培训群众文化在职干部和业余文艺骨干,为基层文化机构提供各种文化辅导和内容服务,研究群众文化理论、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的文化事业单位,也是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新馆已于2011年 5月开馆,现因单位业务发展要求,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活动策划与执行 1名
政策与理论研究(非遗方向) 1名
财务 1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 活动策划与执行
1、招聘职位说明
负责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协调、指导和统筹。
2、招聘对象与条件:
公共文化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具备独立设计、策划活动与项目研发的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述能力或艺术表达能力,形象气质佳,有活动主持特长;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群众文化工作特点和活动规律,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二)政策与理论研究 (非遗方向)
1、招聘职位说明
完成上海城市文化工作的各项调查研究任务;开展城市文化服务工作的学术研究,采录城市文化亲历者口述历史,提交研究成果、撰写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
2、招聘对象与条件
历史学、文学等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知识面宽泛丰富,有较强的语言文字编辑、撰写能力,信息收集、甄别和处理能力;熟悉调研领域的技术、方法,能独立主持调研或科研方案的设计,撰写专题调研报告或学术研究论文;具有城市历史文化研究、音视媒体传播工作相关经历,具备良好的人际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述能力,具有文化政策咨询、相关理论成果等一年以上经验者优先。
(三)财务
1、招聘职位说明
负责本单位现金帐户的支付管理工作;负责银行资金的管理和支付工作;负责在财政预算平台上编制相关会计凭证和查账工作;负责财政专用收据、增值税发票和营业税的开票工作,并及时催收相关收入;协助税务申报以及年度所得税清算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会计学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持有会计资格上岗证;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熟悉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和相关政策,五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具有事业单位财政平台支付工作经验,熟悉税务纳税申报软件,能独立操作相关财务及税务软件;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止。
(二)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请将报名表、本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古宜路125号(邮政编码200235),上海市群众艺术馆组织人事收。请填好附件一的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
(三)招聘方式
根据申报材料,通知经过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额。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组织经过笔试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根据应聘者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等方式择优录取。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未进入笔、面试者不另发通知。
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四)身体检查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计算出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五)考察
由上海市群众艺术馆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即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七)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54244235
监督电话:23128125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
2015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