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公开招考两名机关事业单位辅助管理类普通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1、区人力资源局办公室雇员(辅助管理类)1名(职位编号:YT201501);
2、区人力资源局人力资源配置科雇员(辅助管理类)1名(职位编号:YT201502)。
二、招考条件
(一)报考区人力资源局办公室雇员(职位编号YT201501)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20日之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报考区人力资源局人力资源配置科雇员(职位编号:201502)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20日之后出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20日之后出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四)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五)持有A类或B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研究生不受本条件限制)。区内在职雇员等同持有雇员素质测试合格证;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三、招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时间:1月19日-22日(9:30-11:30;14:30-17:30)
地点: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403室。
报名方法:
(1)报考者须本人到达现场报名;
(2)个人条件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3)报名时提供材料:
2014年应届毕业生:《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户口簿、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的公章亦可)、成绩单,《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测试合格证》、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资历证明等。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社会人员:《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非全日制学历学位须提供验证证明)、《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测试合格证》、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资历证明等。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属留学回国人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接受资格初审。
初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适岗能力测评通知书》。
2、适岗能力测评
测试采取面试方式。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依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考核人员。参加人数小于拟设岗位招考人数3倍的,则测评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资格复审和考核人员。
3、资格复审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职位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其余考生为依序递补考察对象。
考核内容为拟雇人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4、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公示
拟雇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因自动放弃以及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或公示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可按照本职位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递补考生,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和公示。
6、雇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并在公示期间无有效投诉的,由用人单位和区雇员管理部门办理雇用手续。
7、时间、资历计算等问题
年龄、经历等相关资历的计算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学历、学位等条件要求为最低限制,即具有高于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本职位。
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经历以取得毕业证时间为起算时间,在校期间的实习经历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区、街道、社区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有关专业要求,参照我市现行公务员招考的专业目录执行标准。
8、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25228403。
1:盐田区人力资源局2015招考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计划表.zip
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