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交通协管人员:6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能力;
3、具有C1照及以上驾驶证;
4、35周岁以下的男性,身体健康;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交通协管人员:有熟练的驾驶技术(驾龄两年以上),懂电脑操作,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适应本职工作,退伍军人和学法律专业的人员优先。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月19日至1月26日
地点:长沙市天心区交通运输局(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政府南栋7楼2715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5899715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
四、考试
1、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含1:3),达不到该比例的,调整岗位计划数。
2、采取笔试、面试和现场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在本局公告栏中,并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五、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现场操作的人选,面试和现场操作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根据岗位要求进行,经考察若无合适人选,该职位空缺。
六、体检
经考察合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区交运局依法签定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
八、待遇
1、福利待遇按区相关规定的一般临聘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2、依法享受社会各项保险。
长沙市天心区交通运输局
2015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