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经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批准,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计划公开招考普通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辅助管理类雇员1名;
专业技术类雇员1名。
二、招考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报考专业技术类雇员岗位者须具有雇员A证,报考辅助管理类雇员岗位者须具有雇员A证或B证,并在有效期内;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30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三、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及初审的方式。
2、时间和地点:2015年1月14日至2015年1月27日(工作日9:30至12:00,14:30至17:00),粤海街道办事处7楼人力资源科,联系方式:26416817,幸先生。
3、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雇员证、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4、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5、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凭身份证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依考生成绩高低排序,辅助管理类、专业技术类雇员岗位分别取成绩第一位且成绩不低于60分进入资格复审及考核。
五、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及考核
在面试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另行通知。
六、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2个月内,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员按合同管理,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定雇员合同。
附件:
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