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工业展览馆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雇员1名,辅助管理岗位雇员1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工业展览馆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方案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方案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要求:
面向社会,不限身份,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2.对招聘范围的要求:
户籍要求为“市内”的岗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3.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2)所有岗位均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其他学历的不能报考。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不限。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根据《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报考年龄按周岁计算,如要求最高年龄为35岁的岗位,报考者出生日期应为1979年1月14日之后。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8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应事先填写好《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2-23日(星期四、五)9:30-11:30,14:30-17:00。
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10楼深圳市工业展览馆会议室,电话:82101346。
(二)所需材料。
1.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研究生学历可不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要求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2)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要求,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与报考岗位相关年限工作经历证明。
(3)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1月27日(周二)09:00直至结束。
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工业展览馆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深圳市工业展览馆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
深圳市工业展览馆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深圳市工业展览馆在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五、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市工业展览馆按规定时间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其它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1月14日。
(二)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四)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szjmxxw.gov.cn/;
2.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3.深圳市工业展览馆网站:http://www.szind.net。
(五)咨询电话:0755-82101346。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工业展览馆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工业展览馆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面向社会人员)
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调查表
深圳市工业展览馆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