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长沙市公安局所属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需增补的20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专科或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条件
1、职位一(职位代码:101),招聘计划14名,男性,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职位二(职位代码:102),招聘计划2名,女性,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职位三(职位代码:103),招聘计划2名,男性,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
4、职位四(职位代码:104),招聘计划2名,男女不限,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专业。
注: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学历。
六、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4日上午9:00—11月26日下午5: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11月24日上午9:00—11月27日上午12:00。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11月24日上午9:00—11月27日下午5:0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12月15日上午9:00—12月19日下午5:00。
4、考生报名后,由长沙市公安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2014年长沙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及时联系考务机构办理退费手续,并不再改报。
七、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12月20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职位一、职位二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知识和申论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成绩和申论成绩各占50%合成;职位三、职位四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计算机专业、英语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成绩和专业知识成绩各占50%合成。(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2014年12月31日(周三),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2015年1月5日(周一)--1月6日(周二)8:30—12:00,15:00—17:00到长沙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504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1月9日(8:30—12:00,14:3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2014年长沙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方案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长沙市公安局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并由市公安局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
十四、其他
1、报考单位咨询电话:长沙市公安局干部处:0731-82587748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信息技术部:0731-84413618
3、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公开招考部:0731-82563172
4、监督电话
(1)长沙市公安局纪委监督电话:0731-82587822
(2)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4907997
长沙市公安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