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工作职责
1.岗位:合同制书记员14人、庭审记录员3人、电子送达员11人。
2.工作职责:合同制书记员负责庭审、调解、合议、案件讨论等记录,在法官指导下完成案卷整理、装订、归档、建立电子档案等工作,完成与审判工作相关的其他辅助性工作。庭审记录员负责庭审、调解、合议、案件讨论等记录,完成与审判工作相关的其他辅助性工作。电子送达员负责电子送达及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所有招聘岗位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与本岗位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律或法律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A证或法律专业研究生优先录取);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办公,大专学历的打字速度看打每分钟100字以上,本科学历的打字速度看打每分钟80字以上(测试采用普通电脑看材料打字,测试时间15分钟)。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1日至2014年12月21日下午17:30。
网络报名人员填报报名表(附后)并发至kfqrmfyzgs@163.com。资格审查采取随报随审方式,收到报名表后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电话通知考生本人携带材料(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取得学位的带学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2张)到现场参加复审。
(3)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1日至2014年12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
现场报名人员下载填写报名表,持复审材料(同上)到现场审核(地址同上)。
(4)报名与复审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开福区华章路1号)办公楼515室。
2.笔试
笔试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考法律基础知识;二是进行打字速度测试(测试未合格者,不计笔试成绩)。打字速度测试合格后按法律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和打字速度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成绩。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4.考察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采取走访调查、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5.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若体检人数出缺或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进入考察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本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3个月。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给付,每月1600元(试用期工资按80%给付),工龄每增加1年,月工资增加100元,累计增加不超过800元;年终绩效奖按本院规定执行。
(二)本院依法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个人负担相应保险费。
(三)本院不负责聘用人员的住房问题。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731-84816586。
附: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