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顺大围工程管理处是隶属于中山市水务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人员共9人,具体招聘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4日。3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2月4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4日至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中路178号水务局1楼办事大厅(中山纪念堂侧);交通路线:乘1路、5路或10路公共汽车到中山纪念堂站下即到。
4.联系电话:0760-88847126,联系人:邓先生。
5.投诉电话:中山市水务局纪委,0760-88870763。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
5.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社会人员需提交:①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插入电子版照片,双面打印一式一份);②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③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④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⑤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和彩照的电子版(于2015年2月6日下午5:30前发送到zszzrsk@126.com电子邮箱)。
(2)应届毕业生需提交:①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插入电子版照片,双面打印一式一份);②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③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和彩照的电子版(于2015年2月6日下午5:30前发送到zszzrsk@126.com电子邮箱)。
6.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能力测试,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2015年2月10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凡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水务局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水务局网站上公布。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统一时间进行考试,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水务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考生面试后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的,3年内不得报考中山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
七、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水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向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用人单位有权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中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中山市水务局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