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东港区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才39名,具体专业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报考职位工作。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相近相关,且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招聘职位所限专业工作满5年;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所学专业需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工作经历不限。
4、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3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2月3日以后出生)。
5、放疗科、康复科、心电图或其他报名不足的职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条件可适当放宽。
6、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前与现所在单位沟通并征得同意,以便后期办理相应的聘用手续。
东港区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及初审:应聘者需提前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于2015年1月30日下午5:00前发送至邮箱rzdgzp@126.com,邮件发送成功后致电0633-8022806予以确认。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情况将通过电话反馈至应聘人员。
2、现场审查:通过初审的人员需在2015年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单位聘书或聘任文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前往东港区人社局301房间(日照市兴海路50-1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加考核的办法进行。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等额确定考核对象。面试设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就业手续,试用期六个月,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服务单位,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由区编办根据招聘单位编制空缺情况逐步落实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附:
1、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表
2、报名登记表
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港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港区卫生局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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