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干净、平安、有序”的现代化大都市中心城区,进一步提高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水平,现因工作需要,天河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城区环境保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初中(含初中)以上或同等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热爱环境保洁工作;
2、男性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备吃苦耐劳精神;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日至1月31日(含周六、日),上午9:00至11:45;下午2:30至5:00。
(二)报名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43号天河区城市管理局一楼;联系人:小吴,联系电话:87541786。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广州市天河区2015年公开招聘城区环境保洁员报名表》、近期免冠小1寸彩照1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四)报考要求: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交虚假材料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资格审查。所有报考人员请于报名当天携带《广州市天河区2015年公开招聘城区环境保洁员报名表》(附件1)、近期免冠小1寸彩照1张、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二)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情况及胜任工作岗位的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入职体检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考核。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ldbz.thnet.gov.cn/renshe)和天河区城市管理局(http://csgl.thnet.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六、福利待遇
参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薪酬待遇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享受春节、环卫节等节日慰问金。
享受环卫津贴、高温补贴。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根据工作考核表现,每月发放绩效奖励。
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班费另计。
(具体待遇面议)
七、工作方式
城区环境保洁员采用户外作业方式,对天河区范围内的道路、人行道进行保洁。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天河区2015年公开招聘城区环境保洁员入职报名表
天河区城市管理局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