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花都区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实施方案》有关工作安排, 经区政府同意,广州市花都区于2015年1月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8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人数为80人。具体招聘职位和人数见《广州市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公开招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等条件;
6、报考人员的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5年1月31日。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0日(星期二)-1月21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咨询电话:020-36853581。
2、报名地点: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市场(具体地址:花都区花城街建设北路冠华新城北门,即合兴大酒店对面)。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与报考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名表》可在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hd.gzfda.gov.cn)、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du.gov.cn)下载。
现场受理代报名,代报者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2。招聘人数1人的职位,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2的,不予开考;招聘人数2人及以上的职位,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2的,可视报考人数情况调整招聘人数(具体调整情况以公告为准)。
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15年1月27日下午在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1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地点: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市场(具体地址:花都区花城街建设北路冠华新城北门,即合兴大酒店对面)。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现场受理代领准考证,代领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2月1日(星期日)下午。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公共理论知识,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职业道德、法律常识、公文写作常识、时事政治等。
(4)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2,视报名情况、笔试成绩调整拟招聘人数或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安排于2015年2月10日下午在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2月13日(星期五)-2月14日(星期六)。
(2)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临场应变能力、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考核与公示
由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在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无异议的,予以录取,由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实行经费包干,4.5万/年/人。
五、其它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咨询电话:020-36853581。
附件:
1.广州市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公开招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职位表.rar
广州市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