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阿拉善盟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订本简章。
一、盟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内容
(一)招聘计划
阿拉善盟广播电视台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0名(详见《阿拉善盟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考试考核,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岗位职责招聘的原则,坚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操作原则。
(三)招聘对象
阿拉善盟生源的高校毕业生或具有阿拉善盟户籍(广播播音主持特殊岗位除外、截止本《简章》发布之日已入户),符合招聘岗位规定报考条件的往届、应届专科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截止本《简章》发布之日已取得毕业证书)。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资格条件;
4.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5日以后出生)。广播播音主持、编辑记者岗位从业经历满5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校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它不宜录用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1.公告和简章发布
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20日分别在《阿拉善日报》、阿拉善广播电视台、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人才交流信息网发布公告、简章。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由盟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报名地址:传媒中心1705室。报名时间: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20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12:00。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时,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查看报考资格条件和要求,认真鉴别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
(3)报考资格审查由盟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4)应聘人员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上的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备案表)、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工作经历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料到盟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中心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应聘人员到盟广播电视台财务室交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考务费在专业测试前收取。交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12:00,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3.笔试
(1)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必备的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基本写作等知识,不指定具体考试范围和参考书目。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并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需要使用蒙文试卷的应聘人员需在报名表中注明。使用蒙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文答卷,使用汉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汉文答卷。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应聘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岗位、蒙汉兼通岗位人员,必须用蒙文答卷,对不按规定文字答卷的按零分处理。
(3)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5,若达不到1:5时开考比例放宽到1:3。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4.专业测试
(1)根据拟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进入专业测试,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广播播音主持:主要测评普通话水平(包括音准、音质、音色、语气、语速、语感)、主持能力(包括知识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仪容仪表效果。 电视节目制作:要求考生掌握电视制作的技术和要求,能熟练操作和使用视频制作软件,达到电视节目制作的规范要求。
广播电视工程技术维护与机务员:主要测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和广播电视专业技术知识,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编辑记者:重点考察新闻采、写、编、评的基本技能和广播电视新闻的综合编采能力。
电视摄像:重点考察摄像机应用、电视画面构图等方面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以及电视摄像实际操作能力。
灯光:重点考察灯光系统专业知识,常用灯具的使用方法和大型活动的灯光设计和布置能力。
(3)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赋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4)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在专业测试前收取。
(5)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的计算和公布
(1)按照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专业测试总成绩×60%。
(2)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要加试专业测试,确定人选。
6.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员的确定。考试工作结束后,加权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考计划与进入体检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名单。
(2)体检。由盟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考生自行承担。
(3)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掌握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由盟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7.公示及确定拟聘人员
(1)体检、考核结束后,报经盟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聘人员,在盟人事考试人才交流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2)递补。对于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中出现的空缺岗位或因考生本人自愿书面申请放弃的空缺岗位,可根据报考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能递补一次。
8.聘用
(1)经盟人事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拟聘的工作人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要与受聘的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鉴证。
(2)受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内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经单位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续聘。
二、纪律与监督
(一)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有关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办法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6.违反本办法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其它
本《简章》由盟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盟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中心 0483-8335708
监督电话:
盟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纪检 0483-8345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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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广播电视台
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