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额济纳旗蒙医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结合额济纳旗蒙医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内蒙古医科大学蒙医药学院公开招聘蒙医学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额济纳旗蒙医医院公开招聘蒙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
一、招聘人数
2014年旗蒙医医院公开招聘蒙医临床医师2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招聘。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截止2014年8月1日前,蒙古语授课且已取得全日制蒙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准入资格、专业(技能)、年龄等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校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时间:2014年4月23日
通过额济纳电视台、中国额济纳门户网、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3日至5月5日。
2、整理资料时间2014年5月5日至12日。
3、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到额济纳旗蒙医医院报名,亦可将上述报名资料发送到额济纳旗蒙医医院邮箱(lizhu0475@126.com),报名联系电话 李医生:13804731280。报名者须对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六、资格审查
旗事业单位考录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统一进行笔试、专业测试。按照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后确定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入考核范围。
(1)笔试
①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不定具体范围。
②主体少数民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加2.5分。
③笔试开考比例:考生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
本次考试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④笔试时间:2014年5月13—5月25日。
(2)专业测试
①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其中面试测评20分,实践技能操作80分。
面试测评:测试考生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
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医生必备基本技能,体格检查40分、病历书写40分。
专业测试由卫生主管部门提出具体考务方案经旗事业单位考录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方可组织实施。
②专业测试时间:2014年5月13—5月25日
八、体检、考核
(1)体检。按照先体检后考核的办法,体检在旗事业单位考录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确定考核人选。对应聘人选实行等额考核,根据应聘者总成绩排名次序,按照招聘岗位总数1:1确定考核人选。
(3)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专业能力等情况,考核结束形成书面材料,提出考核聘用意见。
拟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人员由旗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已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生本人自愿书面申请放弃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1)经批准拟聘的人员,由旗旗事业单位考录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实习合同,并到合同鉴证机构办理合同鉴证手续,确立关系。
(2)按照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实行实习期制度,实习期限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实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列编,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3)正式列编起,六年内不得调离本职工作岗位,如本人执意调离,将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取出本旗招聘人事关系予以销毁。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人员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坚决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对违反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额济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