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永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监督所工作人员15名。现制定实施方案。本方案公示时间为2013年8月29日至9月16日。
一、招聘专业、人数及岗位
专业代码 |
专业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 历 |
岗 位 |
其他条件 |
备 注 |
1 |
中 文 |
2 |
本科 |
管理岗位 |
28周岁以下(1985年8月1 日以后出生)。 |
1、招聘人员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2、招聘人员均列入编制管理。3、所报专业应与招聘专业目录相一致。4、医学、药学专业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2 |
法 律 |
2 |
本科 |
管理岗位 | ||
3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卫生与检验 |
4 |
本科 |
专业技岗位 | ||
4 |
计 算 机 |
2 |
本科 |
专业技岗位 | ||
5 |
医 学 |
1 |
本科 |
专业技岗位 | ||
6 |
药 学 |
1 |
本科 |
专业技岗位 | ||
7 |
不限专业 |
3 |
本科 |
管理岗位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
2、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 9月 3 日至9 月16 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院内)。报名须填写《永城市2013年食品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寸1张、二寸2张。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通讯联系方式。
3、报名要求
①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②报名人员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现场填报的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凡不符合要求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低于3:1,则相应核减拟招聘岗位人数。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
6、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13年 9月 19 日至20 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到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
报考中文、法律及不限专业的人员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二科;报考计算机、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卫生与检验、医学、药学的人员笔试为《专业知识》、《申论》。各科满分为100分。
①笔试时间:2013年 9月21日上午8:30至10:30为《专业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5:00至17:30为《申论》。
②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
2、面试
①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分数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达不到面试比例则核减招聘岗位人数。
②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六、考核
1、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2、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办理聘用手续及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0- 2718989 5188091
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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