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设计院系龙岩市城乡规划局的下属事业单位,现有城市规划编制甲级、市政公用乙级、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根据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龙岩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岩委办[2006]58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请市规划局同意,决定公开择优招聘城市规划专业等相关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城市规划设计岗位:2-3人;
2、道路桥梁工程设计岗位:1-2人;
3、市政给排水设计岗位:1人;
二、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待人热情,能吃苦耐劳,坚持原则,服从组织的安排。
3、学历、学位:具有相应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4、其它条件:具有国家英语四级以上合格证书,且熟练掌握AutoCAD等绘图技术。
5、专业要求:仅限十大院校(清华大学、东南大学、同济大学、天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的城市规划专业本科毕业生以及其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或者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的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工作三年以上的人员报考城市规划设计岗位;道路桥梁工程专业具有从事本专业五年以上设计工作经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报考相应的道路桥梁工程设计岗位;给排水专业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报考市政给排水设计岗位。
6、奖励:具有博士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录用后,给予一次性贰拾万元安家费用。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经考核合格录用后,给予一次性五万元安家费用;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经考核合格录用后,给予一次性十万元安家费用;十大院校(清华大学、东南大学、同济大学、天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毕业的具有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录用后,给予一次性五万元安家费用;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的,经考核合格录用后,给予一次性五万元安家费用。工作待遇执行本院技术经济责任制。
7、住宿及伙食补贴:考核合格录用人员经聘用后应签订不少于五年工作年限的聘任合同。录用人员均可安排一个单间宿舍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三年。单位提供食堂并给予伙食补贴
三、报名截止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下午5:00(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福建省龙岩市登高中路72号)。
3、报名方法:请将相应简历和证件发送到邮箱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以上报名条件筛选后本院将通知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及相关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
4、联系人:曾繁飞,联系电话:0597—3226102,013685990188,传真:0597—2331616,Email: lycxghsjy@126.com。
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