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总站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2人。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科学考评、人职匹配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守纪律,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及基本要求
(一)招聘岗位: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岗位
(二)基本要求: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采矿专业大专学历以上、取得采矿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具有三年以上矿山相关工作经验。取得采矿工程师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采矿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信息。2014年9月在新罗人才网发布(http://www.xlrc.com)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3日—10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新罗区矿产品管理总站办公室,详细地址:南城隔后双泉路79号矿管大楼二楼。联系电话:3296828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为现场报名,报考者应符合应聘条件要求,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方可报名。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经初审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采矿专业知识和岗位所需的安全管理知识,主要测评应试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根据拟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要求,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技术运用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每人面试10分钟。
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职称证书原件到新罗区矿产品管理总站办公室进行面试确认。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知应试人员,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后电话通知体检对象,经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核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新罗人才网(http://www.xlrc.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
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签定劳动合同(有工作单位者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保证无劳动纠纷),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待遇及用工管理:
1、人事关系通过区劳务派遣公司派遣。
2、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500元;聘用后,参照招聘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实行基本工资加各项津贴的工资制度,并按劳务派遣公司的标准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五项保险。被聘人员食宿等条件自行解决。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罗区矿产品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新罗区矿产品管理总站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