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组部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子〔2012〕36号)精神,以及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4〕65号)要求,现就高坪区从区内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经选举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 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2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
三、基本程序
1.组织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5日至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在高坪区委组织部组织股报名(高坪区政府大楼704室,联系电话:0817-3350643),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等有效证件资料原件、复印件,填写《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在组织股领取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留有座机号码的要注明区号,留存手机号码时要注明本地手机或外地手机)。
2.资格审查和公示(2015年1月10日至21日)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资料原件。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aoping.gov.cn/)(下同)和高坪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本次考核聘用工作全过程,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及干部本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在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材料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关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3.确定拟聘人员名单(2015年1月22日至2月15日)
高坪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在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高坪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对拟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时注重基础干部和群众评价。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上报汇总审批(2015年2月16日至3月20日)
将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并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5.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2015年3月21日至31日)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经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的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高坪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高坪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人员工作岗位和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从大学生村干部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中共南充市高坪区委组织部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