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洛浦街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洛浦街道办事处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居委工作人员1名,派出所内勤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刻苦耐劳,工作积极负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口吃、无重听。
(二)居委工作人员具体条件
1、大专或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2013年8月31日为界限);
3、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4、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5、细心,热爱居委工作,乐于为群众服务;
6、居住在洛浦街、大石街范围内的优先;
(三)派出所内勤具体要求
1、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2013年8月31日为界限)。
3、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4、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网上报名:报名者于2013年8月31日前将填写好的《洛浦街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另存为报名者的姓名发至邮箱luopujdb@126.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居委工作人员”或“应聘派出所内勤”。
四、招考方式:笔试、机试、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文字表达能力。机试主要测试办公室软件操作能力。面试着重测试报名者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性、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笔试、机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依照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管理与福利待遇
1、体检合格者,聘用为洛浦街合同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2、派出所内勤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为2000元/月,居委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为2260元/月。
七、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由洛浦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负责解释。
2、联系电话:34700922。
附件:《附件:洛浦街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rar》
洛浦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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